4月底,市交警支隊首次對外公布終身禁駕名單。這份名單涉及32人,是2015年被市交警支隊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
市交警支隊駕管科科長馬利生說:“2011年至今,我市共有103名駕駛人被終身禁駕。從近五年的情況看,去年禁駕人數與之前相比有所上升。 2011年,我市終身禁駕人數為17人,2012年13人,2013年14人,2014年27人。從這個數據可以看出,交警部門對那些危險駕駛者絕不姑息,只要觸犯了法律,就難逃禁駕的懲戒。”
對于違法者,一旦處以“終身禁駕”處罰,這輩子將不能取得駕駛證,也不能再駕駛機動車輛,這個結果將使違法者遺憾終生。可現實是,終身禁駕入法已經 10余年了,許多人還不了解這一懲戒手段。所以,這份終身禁駕名單的出爐,一方面把違法者公之于眾,讓他們接受全社會的監(jiān)督;另一方面可形成震懾之勢,令駕駛人警醒。
兩類人員,將被終身禁駕
這次公布的32名終身禁駕人員中,18人因為交通肇事逃逸,14人因為酒駕。
可能很多人還不清楚,觸犯哪些法律會被判為終身禁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和101條都有明確規(guī)定,被納入終身禁駕名單的只針對兩類對象:一類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另一類是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構成犯罪的。
馬利生解釋:之所以將這兩類人員納入終身禁駕名單,是因為這兩類人員的違法行為給交通安全造成了嚴重后果。前者是因為酒后駕駛導致重大交通事故,終身禁駕可有效遏制酒駕行為,你敢酒駕,那就來一個釜底抽薪,剝奪你的駕駛資格。后者是肇事逃逸,這是駕駛人的責任擔當能力嚴重不足和職業(yè)道德缺失的表現,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處理帶來很大困難,將之納入終身禁駕范圍,也是給逃逸者應有的處罰。既然你不敢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既然你道德缺失,那好,就終身禁止你再駕駛機動車。
交警梳理,列出四個典型案例
交警部門對近年來的終身禁駕案例進行梳理,從中挑出了4個較為典型的。
案例一:酒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2014年6月26日22時許,張和平酒后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燈光不符合)的桑塔納小轎車,從陽城縣城回董封鄉(xiāng)董封村,沿陽店線由東向西行至下芹村路段,撞倒了路邊行人楊某,致使楊某在送往醫(yī)院搶救途中死亡。事故發(fā)生后,張和平駕車逃離現場。在后來的訴訟過程中,張和平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積極與被害人親屬協(xié)商,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法官認為,張和平酒后駕駛機動車肇事逃逸,應該從重處罰,但因其有“積極賠償”的從輕情節(jié),因此,判處張和平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案例二:酒駕超速撞翻三輪車致兩人死亡案。2014年10月9日20時許,張江平酒后駕駛他人的小型越野客車由東向西行駛至陵川縣境內陵沁線 13km+500m時,撞上了前方同向行駛的李某興駕駛的無牌時風三輪農用車,,張某秀乘坐該車,這起事故造成李某興和張某秀兩人死亡。肇事后,張江平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系自首。張江平積極賠償損失,向被害方賠禮道歉獲得諒解,悔罪表現積極,被害方自愿和解。陵川法院依據張江平的表現,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案例三:騎摩托車肇事逃逸也會被“禁駕”。2014年12月4日21時許,楊建華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沿澤州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光大銀行”處,與由西向東橫穿人行橫道的行人秦某林相撞,致秦某林受傷。楊建華駕車逃逸,于2014年12月8日被抓獲。交警認定,楊建華持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上戶的二輪摩托車上路,遇行人橫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引發(fā)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后逃逸,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事后,楊建華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積極與被害人親屬協(xié)商,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城區(qū)法院判處楊建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案例四:倒車撞人逃逸照樣“攤上事”。2013年4月16日11時許,申重駕駛寶來轎車,在城區(qū)文昌東街藍九天大藥房門口人行道上倒車時,撞傷了行人麻某玲,申重駕車逃逸,于次日被抓獲。交警部門認定,申重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事后,申重賠償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城區(qū)法院判處申重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對于上述行為,市交警支隊依法吊銷了違法者的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申領。
全國聯(lián)網,違法者沒有可乘之機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因其他原因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就能重新申請領。但被判為“終身禁駕”的違法人員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無法再重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有人擔心:那些被終身禁駕的,在晉城不能再考取駕駛證,那到別的省市是否就能拿到呢?
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解開了人們的疑問:被終身禁駕的駕駛人,交管部門將通過全國聯(lián)網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將他們列入管理“黑名單”,實施動態(tài)監(jiān)管,一旦發(fā)現“終身禁駕”人員再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系統(tǒng)將會自動鎖定不予辦理相關業(yè)務。也就是說,這類人群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而且,我市交警部門也加大了執(zhí)法檢查力度,若發(fā)現被“禁駕”人員開車上路,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行政拘留15日。
現在,我市將“終身禁駕名單”公之于眾,一方面,可借助社會力量,監(jiān)督違法者不得再駕駛機動車輛,促使終身禁駕得到有效執(zhí)行。一方面,此舉也給社會以警醒,讓大家逐步了解,在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上,還有“終身禁駕”這個殺手锏,如果再酒駕或者發(fā)生事故后逃逸,就可能會面臨終身禁駕的后果。
編后話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許多被“終身禁駕”的違法者對酒后駕駛和肇事逃逸的后果認識不夠,等真正接到法院的判決,意識到將被“終身禁駕”時,才悔不當初。
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宣傳的不到位。盡管“終身禁駕”入法已有10余年了,但這一懲戒手段并未做到家喻戶曉。所以,加強普法宣傳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建立健全終身禁駕名單制度迫在眉睫。
除此之外,執(zhí)法部門對終身禁駕者不得姑息,只有將違法者及時納入終身禁駕名單,及時對外公布,并使之常態(tài)化,才能讓終身禁駕制度在推動安全駕駛方面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