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省扶貧辦獲悉,《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山西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和《山西省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正式發(fā)布,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目標任務、搬遷對象、安置方式、建設標準、補助標準與組織落實等政策措施,是新一輪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行動指南。
《意見》明確提出,“十三五”期間,全省11市86個縣完成45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同步搬遷11萬農戶人口的易地搬遷任務,到2020年,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得到明顯改善。易地扶貧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呂梁山黃土殘垣溝壑區(qū)、太行山干石山區(qū)、晉北高寒冷涼區(qū)、限制或禁止開發(fā)區(qū)、煤炭等礦產開采沉陷區(qū)、地質災害威脅區(qū)等區(qū)域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搬遷只是手段,脫貧才是目的。《方案》強調,堅持易地扶貧搬遷與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產業(yè)發(fā)展、舊村開發(fā)和村莊撤并、社會保障相結合,切實做到“挪窮窩”與“換窮業(yè)”并舉、安居與樂業(yè)并重、搬遷與脫貧同步。
今年是“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的開局之年。《計劃》提出,2016年全省易地搬遷12.5萬人。當前,正是易地搬遷工程建設的黃金期,各地要倒排工期、掛圖作戰(zhàn)、細化分解,抓緊推動各項工作。(據(jù)《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