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沁水縣印發(fā)《農村(社區(qū))現任“兩委”主干激勵薪酬發(fā)放暫行辦法》,對落實農村干部待遇管理工作、加強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按該辦法,連續(xù)任職9年以上、18年以下(含18年)的現任農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每人每年分別為1萬元和0.5萬元的標準薪酬,對于連續(xù)任職18年以上的現任農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每人每年分別為2萬元和1萬元的標準薪酬;拘匠暧“發(fā)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補貼+人口數量補助金”兩部分組成,約占薪酬總額的60%左右。人口數量補助金,按照所在村戶籍人口數量1000人(含)以上、500—1000人、500人以下三個等次,分別確定為:標準薪酬×40%、標準薪酬×40%×90%、標準薪酬×40%×80%?冃匠暧“年度崗位考核獎金”組成,約占薪酬總額的40%左右。年度崗位考核獎金以優(yōu)秀、稱職兩個等次分別確定為:標準薪酬×40%、標準薪酬×40%×80%。受表彰獎勵獎金,根據所在村黨支部、村委會以及個人的受表彰情況確定,受中央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的,年增加獎金分別為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今年沁水縣財政預算列支13萬元對符合領取條件的51名村干部發(fā)放崗位激勵薪酬,進一步解決“報酬低”的問題,實現“勞有所得”。(張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