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3月8日,陵川法院就公訴機關建議適用速裁程序的3件輕微刑事案件進行依法審查,簡案快辦,當庭作出判決。這是新《刑訴法》第三次修正案頒布后的首次適用。
陵川縣檢察院于2019年3月4日相繼起訴、建議適用速裁程序的3件案件,有危險駕駛罪2件、交通肇事罪1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在審查起訴階段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值班律師全程提供法律幫助,見證了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過程。根據(jù)公訴機關的起訴書和適用速裁程序建議,經(jīng)陵川法院審查,聽取被告人、值班律師的意見,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條件,其中涉及附帶民事賠償?shù)慕煌ㄕ厥掳,在審查起訴階段,被告人與受害人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履行完畢,檢察機關已先行委托司法行政機關進行了社會調查評估。
基于《刑訴法》修正案頒布后速裁判決書式樣未見公布,審判人員在積極聯(lián)系試點法院獲取參照文書后,根據(jù)《刑訴法》之規(guī)定,不受庭前送達期限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的限制,但注重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和最后陳述權,并聽取了值班律師的辯護意見,當庭進行宣判。閉庭后,及時送達了判決書。庭審案用時10分鐘,較以前試行“ 輕刑快辦”機制案縮短20分鐘。
簡案快辦、速裁程序的推開,既能在化解社會矛盾中實現(xiàn)公平正義,又能破解案多人少現(xiàn)實困境,通過提高審判效率,讓輕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認罪認罰、及時獲刑、接受教育矯治過程中,切身感受刑罰并非無情,自覺接受改造,盡快回歸社會。 (劉晶 周江波)